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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发布办事指南
就业政策
2022-09-02 747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二、服务对象

有职业培训、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发布需求的单位和个人。

信息发布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提供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方面资讯的服务活动。

职业供求信息是指招聘岗位和求职人员方面的资讯。

职业培训信息是指培训项目、时间地点、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方面的资讯。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是指各种职业(工种)工资水平的参考资讯。

三、服务内容

收集、整理、审核职业培训、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并向社会进行发布。

四、申请条件

(一)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具备职业培训资质的且在海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机构,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申请。

(二)职业供求信息发布

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和求职意愿的个人,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职业供求信息发布申请。

五、办理材料

(一)职业供求信息发布

1.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单位注册证书(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招聘岗位需求材料。

2.个人求职信息发布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求职简历。

(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培训机构需在海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培训信息采集发布表。

六、办理流程

(一)职业供求信息发布

1.申请

申请人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或网上平台,提出职业供求信息发布申请。

2.受理审核

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予以发布。不予发布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信息发布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对职业供求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并予以发布。发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海南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媒体介质、显示屏、信息栏、村民委员会公告栏等。

4.信息维护

“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定期更新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1.申请

申请人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或网上平台,提出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申请。

2.受理审核

工作人员对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予以发布。不予发布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信息发布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对职业培训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并予以发布。发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海南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媒体介质、显示屏、信息栏、村民委员会公告栏等。

培训发布信息包括:培训起始日期、培训项目、培训单位名称、报名联系人等信息,《XX市(县)XX年XX月份培训信息采集发布表》。

注:《XX市(县)XX年XX月份培训信息采集发布表》,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hainan.gov.cn)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4.信息维护

“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定期更新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三)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1.收集数据

通过对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注册类型的部分企业单位的工资水平进行抽样调查,收集企业年度人工成本和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其中工资的统计口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停工期间职工实际获取的工资报酬或生活费等。

2.整理分析

通过对各行业企业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测算,并参考国民经济增长与地方收入分配改革现状,形成通用性、可比性较强的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价的分位值可包括最高工资数、平均数、低位数,《XX市(县)人力资源市场XX年工资指导价位表》。

3.信息发布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将本省年度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海南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媒体介质、显示屏、信息栏等方式进行转发。

4.信息维护

“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定期更新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七、办理途径

(一)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办理:

1.线下办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

2.线上办理: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海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按本流程第六条之(三)第3点进行发布办理。

八、咨询电话

0898-68619515、0898-65373722

九、监督电话

0898-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