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2019年就业扶贫宣传政策内容
乐东春风行动专区
2020-02-24 1195

乐东黎族自治2019年就业扶贫宣传政策内容

项目名称

政策内容

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困难家庭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外出务工奖

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务工奖励。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个月至少20天)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励。

培训补助

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培训期间每人每天50元的伙食、交通补助。

创业就业典型奖励

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或转移就业的,可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的创业就业脱贫致富成效明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创业就业典型奖励5000元。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给予全额贴息扶持,款最高限额10万元,贷款期限3年。

吸纳就业奖励

各类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及生产经置主体一次性奖励。

社保保险补贴

各类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贫困家庭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扶贫基地、车间奖励

补贴

吸纳一定数量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的企业或生产经营主体,可申报扶贫基地或扶贫车间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扶贫基地或扶贫车间相关奖励。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履行劳动协议满1年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补。

职业介绍补贴

对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每成功介绍1名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

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我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注:贫困家庭劳动力为乐东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以上标准执行到2021年底。

乐东县就业局:8552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