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就业服务中心各项就业优惠政策
琼中春风行动专区
2020-02-24 1138

琼中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脱贫各项优惠政策

 

一、外出务工奖补

(一)个人外出务工奖补。我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灵活就业)累计6个月以上的,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每人每年可申请一次性200元(县内)、500元(县外省内)、1000(省外)的务工交通补贴。

(二)家庭外出务工奖补。鼓励贫困对象积极外出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对象实施奖补,标准如下:家庭成员外出务工年收入达到1000019999元的,一次性奖补1000/户;年收入达到2000029999元的,一次性奖补2000/户;年收入30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000/户。

二、贫困家庭中职、高校毕业生就业奖补

(一)县内各类经济组织和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高校毕业生、中职教育毕业生(不限定毕业年限)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企业800//月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时限为6-12个月。

(二)县内各类经济组织和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高校、中职教育实习生,给予实习800//月的实习补贴,补贴时限为6-12个月。

三、创业扶贫优惠政策

(一)琼中县内注册、经营的企业(或个体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转移就业的,每带动1-2人就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带动3-5人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3000元;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5000元。

(二)贫困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

(三)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扶持,最高限额10 万元,贷款期限3年,由县财政全额贴息。

(四)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2年场地租金、水电费全免的补助。

(五)对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每成功介绍1名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500元职业介绍补贴。

(六)鼓励贫困对象积极提升自身的脱贫成效及带动能力,参与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对新评选为脱贫之星的贫困对象,给予5000/户的资金奖补。

四、职业技能培训优惠政策

(一)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发放培训生活、交通补贴50//人,非贫困户20//人。

(二)技能提升奖补。对主动参与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技能证书的贫困对象(包括其家庭成员),按证书级别发放补助。取得专项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补贴200/本。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 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依次获得800/本、1300/本、1800/本、2100/本、2600/本的技能提升补贴。获得同一职业(工种)不同等级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原则以最高等级计算。

(三)学徒培训补贴。为提升职业技能与企业签订1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新转岗及跟班学习的贫困家庭人员,(以下称“学徒”),依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不同,专项能力(合格证)、初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应分别给予企业10002000元的补贴。给予学徒本人生活补贴标准1000/月·人,学徒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40006000元的合理区间。从201871日起执行。

 

上一篇文章:禁毒宣传专区
下一篇文章:职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