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
一、职业培训补贴
(一)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8】152号)
(二)职业培训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1、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3、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4、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三)职业培训标准
1、 上述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2、 根据技能培训的难易程度分专项、初级两类标准。
二、职业技能鉴定
(一)技能鉴定的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农民转移就业劳动者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二)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提交材料
1、申请初级等级鉴定考核要填写《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申请专项鉴定考核要填写《海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表》。
2、海南省申报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名表;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照片3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8]152号);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
A、上述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鉴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B、根据技能培训的难易程度分专项、初级两类补贴标准。
C、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上述四类人员参加初次等级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并代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