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
二、服务对象
有创业愿望或正在创业的劳动者。
创业开业指导是指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三、服务内容
(一)了解创业者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创业意向,建立指导服务档案。
(二)创业素质测试,对劳动者创业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
(三)确定指导方案,帮助劳动者全面了解自己,缓解创业心理压力,制定开业计划和创业规划。
(四)跟踪了解指导效果,询问劳动者开业情况,共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修改完善制定指导方案,提供相应的创业开业指导服务。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创业开业指导申请。
(二)指导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结合创业项目特点,提供创业政策解答、创业素质测试、开业指导、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
五、审结时限
1个工作日内。
六、办理途径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
七、咨询电话
0898-65303502
八、监督电话
0898-12345